中學的那五年,我學著畫畫還有電子琴。坦白說,畫畫和音樂似乎沒有學進我的生命裡。
這些年來,偶然間會想畫畫,但是只是隨便畫一幅或是不當一回事。
要畫的當兒,會想自己畫不好,會想自己不過是三分鐘熱度,會想沒有畫筆啦,沒有圖畫紙啊~好像一大堆亂七八糟的理由。
最近,又浮現想畫畫的念頭。這次,不再相信自己亂七八糟的理由了。
買了圖畫簿RM3 和彩色筆RM11.50,用RM14.50給自己一個機會,不要總是澆滅自己小小的想法。當作是興趣,打發時間,畫畫絕對是好選擇。剛才媽咪看見我的插畫,還問我要不要當設計師!
在這同時,發現原來身邊不少的朋友也對畫畫有著一定的感情。畢竟畫畫是大家小時候都學過的,握著畫筆一定有回到過去的溫暖感覺。
大家一起找回曾經喜歡做過的事,即使是一次也好,原來那個感覺,我們都沒忘記。